A thesis submitted toXXX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for the degree ofMaster of Engineering关于“信托计划”实务中的法律风险关于“信托计划”实务中的法律风险作者:曲 峰关键词:信托、资金信托、信托实务、法律风险、律师评论序言 信托业的迅猛发展,让我们颇为震惊
“一法两规”的颁布至今,真正成为了信托发展的导航系统
但是信托作为英美法系的产物,如何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信托业,正是经济学者和法律学者颇为关注的课题
另外,这一年半的发展历程,也夹杂着些许的浮躁、盲目和不足
笔者作为一名律师,凭借对信托机制法学理论的知识结构,撰写此文,旨在剖析信托实务中的风险问题
一、信托市场的动向自 2001 年以来,以《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一法两规”的颁布实施为标志,真正填补了我国金融立法领域的空白
同时,中国信托业开始步入规范运行的轨道,相关的法律法规环境也渐趋完善
经过全行业的整顿,信托公司开始在新的制度下开展经营活动,这为信托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舞台
随着信托业这一段时间的发展,信托行业站在新的起点上,以信托产品的创新为契机,为资本市场的整体发展起到了良好的辅助作用
特别是 2003 年这个年度,无论在信托产品设计、资金投放、项目选择、银信联动等方面,信托已经初步形成了良好的市场氛围
从打破传统的融资渠道入手,争夺市场空间
尤其从“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来看,成为了投资市场关注的焦点,其中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类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尤其倍受瞩目,如上海外环隧道、浦东磁悬浮轨道交通、北京 CBD 土地开发、天津滨海新区管网、苏嘉杭高速公路以及最近推出的郑州市政建设项目等
这一年应该是信托投资公司发展信托业势头最为迅猛的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