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专题之——试用期一.期限1. 无论如何不得超过 6 个月2. 与劳动合同期限对应: 劳动合同期 3 个月以下 → 不得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 → 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 → 不得约定试用期 3 个月 ~ 1 年 → 不得超过 1 个月 1 年 ~ 3 年 → 不得超过 2 个月 3 年 以上固定期 → 不得超过 6 个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不得超过 6 个月 注:划线表示包含。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Q: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约定试用期的责任?答:《劳合法》第 83 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三.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1.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2.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的期限。四.试用期工资 1. 不得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80%。Q:到底按哪个标准执行?信春鹰主编《劳动合同法释义》第 68 页:应两者相权取其高。2. 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延伸)五.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注意点:1. 试用期是个约定条款,如果双方事前没有约定,则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合同。2.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应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3. 劳动者解除:提前 3 日通知单位,即可解除。4. 用人单位解除:(随时通知解除)用人单位只能在下列情形解除:T39 规定的劳动者过错情形、T40K1、K2,即:(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T40K1)(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T40K2)5. 用人单位在上述情况下解除,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答:若上述情况解除并同时说明理由,是合法解除,,未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