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安排,前段时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建筑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其间,听取了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召开了由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建筑企业负责同志、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并实地察看了部分建筑企业、监理企业、建筑施工场地等现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做法及其成效(二)法律规范工作程序,仔细落实《建筑法》规定的各项制度。一是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大力推行建筑项目公开招标。制定出台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招投标行为得到法律规范,工程招标水平和招标率都有了明显提高。近年来,累计完成招投标工程 800 多项,节约建设资金 6000 多万元。二是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依法对建筑企业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查。2024 年以来,对全市建筑企业资质进行了重新换证工作,优化了建筑施工企业结构,促进了建筑业企业法律规范化管理。三是实行政务公开,完善报批程序。编制建设工程审批办事指南,实行办事内容、程序、时限及收费依据公开。设立了建设项目集中审批窗口,推行项目报批一站式服务,进一步简化了办事程序,法律规范了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审批程序、收费行为和行政行为。(三)整顿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本着严肃查处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原则,从法律规范业主行为、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提高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等方面入手,大力整顿我市建筑市场秩序,有效打击了不法建筑行为,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每年开展建筑质量安全大检查,组织专项治理活动,从建设程序到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检查,依法处理各行为主体违法行为。在建筑市场日常检查中,对发现新开工的违法违规工程从建设单位、项目规模等进行登记造册,并限期整改;对部分已经建成的违法违规建设工程,下达《违法违规建设工程处置通知单》;对拒不办理建设手续的违法建设工程,依法下达处罚决定,不按时履行的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年来,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建设工程 186 起,建筑面积 48 万平方米。(四)完善制度体系,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管理工作中,完善了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规定,制定了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建立了建设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将工程质量和建筑市场主体质量责任挂钩,把质量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管理、评优评先挂钩,进一步明确了建筑各方主体的责任。加强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