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由于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的广泛性以及进展趋势的看好,个人所得税的避税方法对每一个纳税义务人来说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这里我们系统地介绍了利用纳税人身份认定、利用附加减除费用、利用分次申报费用、利用境外扣除费用、利用捐赠抵减、利用账面调整、利用资产处理、利用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等八种避税筹划法的案例
个人所得税直接涉及到个人自身利益,个人避税的主观愿望必将十分强烈
这里正是符合个人的这一需要,为纳税人提供了许多参考
同时,科学的例证也能有效地避开逃税行为的发生
利用纳税人身份认定的避税筹划案例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两种
居民纳税义务人就其中国境内或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很明显,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将会承担较轻的税负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海外侨胞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假如在一个纳税年度里,一次离境超过 30 日或多次离境累计超过 90 日的,简称"90 天规则",将不视为全年在中国境内居住
牢牢把握这个尺度就会避开成为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义务人,而仅就其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利用附加减除费用的避税筹划案例应纳税额=9200×20%-375=1465 元应纳税额=6000×20%-375=825 元1465-825=640 元后者比前者节税 640 元
利用分次申报纳税的避税筹划案例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义务人取得的劳务酬劳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七项所得,都是明确应谅按次计算征税的
由于扣除费用依据每次应纳税所得额的大小,分别规定了定额和定率两种标准,从维护纳税义务人的合法利益的角度看,准确划分"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