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法律文化现代化是现代化的一个基本要素,是构筑法治社会的前提和基础
中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现实孕育的中国当前法律文化本质上仍然属于传统法律文化范畴,虽然它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它在整体上无法创生现代法治,许多方面甚至成为现代法治的反向力量
要实现中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必须摒弃传统法律文化的阻滞因素,理性移植西方法律文化并加以本土化
同时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实现经济市场化和政治民主化,营造市民社会;公平立法,严格守法,公正司法,树立法律信仰;强化法制教育和普法宣传工作
关键词:法律文化;现代化;法治;市民社会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中国社会全面进入转型期
法律文化也随之经历了从传统向现代的较为明显变迁过程
这是一个从一元法律文化到多元法律文化不断冲突与整合,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从公法文化一枝独秀到公法文化与私法文化共同繁荣的过程
也是一个从单一强化政策文化到不断强化法治文化,从热衷于法律的工具性特征到认同法律的价值性特征的过程
尽管如此,变迁过程中的当代中国法律文化之保守和落后性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它在本质上仍然属于传统法律文化范畴,与现代法律文化差距仍然很大
法律文化现代化的实现是构筑现代社会法治大厦的前提和基石,理性分析制约和影响法律文化“”现代化的现实因素,科学构建法律文化现代化进程的理想模式,对 法治国家 的实现无疑具有深远意义
一、法律文化现代化的现实制约因素法律文化的现代化是现代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不可能离开社会的诸多现实因素孤军独进,而是在与社会现实因素的互动中逐步增加现代性,实现现代化
影响和制约法律文化现代化的因素错综复杂,它们在影响和制约法律文化现代化的同时,也使自身逐步走向现代化、民主化和理性化
(一)物质因素生产力进展水平是衡量一个社会先进与落后、文明与愚昧的根本标志
生产力进展的特定阶段必定外显为相应的物化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