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共 8页浅析灵活用工平台的涉税风险为了缓解就业压力、减少企业负担,国家出台了支持“灵活用工”相关的鼓励政策,由于灵活用工的边界容易被扩大,甚至曾出现过涉及虚开发票、对私转账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了准确了解"灵活用工平台"的业务实质和风险,笔者分析灵活用工平台的特点,帮助采购灵活用工平台服务的企业对灵活用工平台的业务内容和税收风险有更清晰的认知
二 I 匕耳一、背景为支持灵活用工互联网平台经济模式健康发展,防范和化解灵活用工互联网平台经济行业税收风险,进一步营造创新环境和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灵活用工互联网平台企业顺利落户运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 号精神),某些税务机关出台了优化灵活用工互联网平台经济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政策
根据上述政策内容,灵活用工平台的服务内容主要是为企业提供零散劳动力的人力资源服务,采用“互联网+”概念进行操作,解决一些传统企业和各类互联网服务平台招工难,人力成本高等问题
二、灵活用工平台的业务模式灵活用工平台的业务模式主要包括撮合交易和服务转售两种类型
第 2 页共 8页采取撮合交易方式的,平台企业作为“税务事项代理人”不参与服务购销
平台企业可代理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灵活用工注册会员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向服务购买方代开增值税发票
代开的增值税发票中购货单位为服务购买方,销货单位为服务提供方(已办理涉税登记的灵活用工注册会员)
采取服务转售方式的,平台企业作为“购入服务再销售商”直接参与服务购销
平台企业向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灵活用工注册会员购买服务时,可代理已办理涉税登记的灵活用工注册会员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向服务购买方(平台企业自身)代开增值税发票,代开的增值税发票中购货单位为平台企业自身,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