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知识点串讲第一部分(第一章—第二章)合同和合同法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概念:合同是一种发生民法上效果的合意。合同的本质在于,它是一种合意,即“意思表示一致”。 特征: 1.合同是一种合意。 2.合同是发生法律上效果的双方民事行为。 3.合同是发生民法上效果的民事行为 二、合同的分类(概念及区分意义) 1.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3.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4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5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6 主合同与从合同 7 本约和预约 8 为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订立的合 三、合同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四、合同的相对性 1.合同相对性的含义 2.主体的相对性 3.内容的相对性 4.责任的相对性合同相对性规则集中体现在合同主体、内容、责任三个方面,而这三个方面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尽管现代民法对合同的相对性有所突破,但是合同相对性规则作为合同法基石的地位不可动摇。 五、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合同自由原则(内容) 2.合同合法原则 3.诚实信用原则(必要性及在合同法中的体现) 4.鼓励交易原则(必要性及在合同法中的体现)第五章 债的转移 一、债权转让 1.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原债权人就不再是当事人,而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 2.债权转让协议无须债务人同意,但是,不得增加债务人的负担。 3.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该转让对债务人生效;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 “对债务人不生效”,是指债务人同原债权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必须接受。 “对债务人生效”,是指债务人只能对新债权人履行。如果债务人仍向原债权人履行,引起的效力有: ①原债权债务仍然存在; ②原债权人可以拒绝受理; ③如果原债权人受领,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就产生不当得利关系。 4.债权转让的无因性: 例:甲将 10 吨货物让给乙,而乙将 100 吨货物赠与丙,后丙杀害了乙的儿子,乙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乙行使撤销权后,乙丙之间的赠与合同就不存在,这时,乙不能主张甲将货物交付于丙的行为无效。 债权转让的无因性,即:只要转让成立,事后发生的原因行为无效,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效力。 5.债权转让后,债务人的权利(第 82、83 条) 债务人有两个权利: ①抵销权援用; ②抗辩权援用。 二、债务转让 例 1:乙已将货款交付于甲。甲于交货之前与丁签订协议,约定:甲向乙交付 10 吨一级茶叶的义务由丁承担。这就是债务转让,丁成为新债务人,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