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历史上开发西部的基本背景美国历史上开发西部实行了哪些政策措施
(1)实行联邦公共土地政策鼓舞开垦主要包括 1862 年通过的《宅地法》,该法规定每个年满 21 岁的美国公民或宣布同意成为美国公民的人,只须交纳 10 美元手续费就可以免费获得无人居住的政府所有土地 160英亩
只要定居和开垦 5 年,土地就永远归其所有,并且可以出售;也可以在居住 6 个月之后,根据当时的最低价格每英亩 1
25 美元购买
1873 年通过的《鼓舞西部草原植树法》规定,只要在自己的地产上种植 40 英亩树并保持 10 年以上,就可获得 160 英亩联邦土地,1878 年又把造林面积降低到 10 英亩
1877 年颁布的《沙漠土地法》规定,政府向那些同意在干旱土地上修筑部分灌溉沟渠的人,以每英亩 25 美分的低价出售 640 英亩土地,而且可以在 3 年内付清
1878 年实施的《木材石料法》规定,允许把不宜农耕、但有出产木材和石料价值的土地,以每英亩 2
5 美元的价格出售,每人限购 160 英亩
(2)建立专门机构和配套法规保障政策实施20 世纪 60 年代,美国对西部地区的开发进入新的阶段,先后成立了地区再开发署和经济开发署等专门机构,负责落后地区的开发工作,并相继颁布了一系列重要法令,其中主要有 1961 年的地区再开发法,1962 年的加速公共工程法和人力训练与进展法,1964 年的 经济机会均等法 ,1965 年的公共工程与经济开发法、阿巴拉契亚地区开发法以及 1972年的农村进展法等
此外,联邦政府还确定了开发落后地区所应遵循的基本战略
这些战略主要有:一,综合战略,既通过广泛的财政、货币政策等综合措施,使贫困地区的经济进展保持高的增长率
二,减缓痛苦战略,即通过失业津贴、医疗保健方案,公共援助等长期和短期援助,消除落后地区的困境
三,根治战略,即通过地区开发计划,职业训练和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