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对我国现行宪法进行修改,这引起了海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
据国内一家报纸引用一些外国通讯社的报道和评论,西方国家的记者对这次修宪给予了相当高的评价,尤其是对中共中央所提修宪建议中对改革方向的进一步肯定,对私营企业地位更明确的保障,对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的清楚确认,等等,都受到了好评
当然,我们不应该寄希望制定或修改出一部完美无缺的宪法
用人类语言写出来的宪法不可避开地具有人类语言的先天缺陷,那就是,含义有时会模糊,有时可以作多种解释
例“”“”如,现行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这里的 劳动 具体的含义是什么
作为权利,什么情况下,一个公民可以指控他人侵犯了他的劳动权利
作为义务,怎样的行为算是违反了宪法义务
“再如,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 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 , 适当名额 是多大比例
一个加入中国国籍的犹太人是否属于这“”里的 少数民族
假如指望宪法完全避开这样的模糊之处,恐怕是超出了人类能力的奢望
不惟此也,一定程度的模糊还会给宪法带来更强的适应性,不至于情况一变,宪法就要跟着修改-变化太过频繁的法律总是难于树立高度权威的
此外,很重要的一点是,宪法要有权威,离不开它在实际生活中实实在在的效力
没有实效的宪法只能算是一个政治宣言,而不是法律,更不是根本大法
从宪政发达国家的经验看,确认宪法效力最有效的途径莫过于允许公民或法人提起宪法诉讼
举个例子,我国宪法规定,任何法律和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可是,怎样确定一个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文是否违反宪法呢
最好的办法是,利益受到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影响的人向法院-有的国家是一般法院,有的则是为审查立法及政府行为合宪性而设立的宪法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对法律法规加以严格的审查,假如认为违宪,将宣布有关条文无效
这不仅能够使得宪法的效力落到实处,而且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