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傅斯年的一桩公务纠纷

傅斯年的一桩公务纠纷_第1页
傅斯年的一桩公务纠纷_第2页
傅斯年的一桩公务纠纷_第3页
傅斯年的一桩公务纠纷1949 年 6 月 21 日,厦门大学教授涂序瑄致信国民政府教育部,控告台湾大学校长傅斯年“使用暴力妨害自由”、“指派职员抢走财物”。涂信义愤填膺,言之凿凿,列举了傅斯年的罪状数条。虽然傅斯年的“脾气”不好已是众所周知,但涂信中描绘的傅斯年,还是让人感到惊诧与失望。涂信原件现存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这件事鲜为人知。[1]傅斯年人称“傅大炮”,性情刚烈。顾颉刚对傅的评价是“急躁”而“自信”,有“家长作风”。[2]顾与傅既是北京大学同学,又曾在中山大学共事,对傅斯年很了解,顾的评价是可靠的。以涂序瑄的教授身份,再考虑到傅斯年的性格作风,涂的控诉似乎不应该是无中生有、恶意诽谤。一个是厦大教授,一个是台大校长,二人的恩怨纠葛究竟怎样结成?教育部又将如何处理这桩不大不小的棘手事件?一1948 年秋,涂序瑄由台大改就厦大之聘,涂氏此次工作变动,与傅斯年无关。因傅斯年 1948 年 11 月始由国民政府宣布为台大校长,赴台就任时已是 1949 年的 1 月底。据涂信陈述,事情乃由住房问题引起。涂序瑄改任厦大教职后,即赴厦门就任。本拟携眷属一同离台,惜因厦大教授住宅多被北京等地南来“避难”的教授们“借住”,“一时无法腾出”,涂的眷属只好仍然留居台大宿舍,即台北市温州街二十巷五号房屋内。此房本为台大校产,据涂序瑄讲,他作为承租人,“所有应纳租金历经缴纳,有卷可查”。而且,“傅斯年氏自三十七年十二月二十日起接长台大,亦曾于卅八年一月十五日收取租金一期,是则傅氏亦自承认租赁关系继续存在”。涂氏信中继续说到,“讵傅氏忽别有用心,既于本年四月向台北市警察局诬控瑄强占台大房屋,欲加以刑事罪责,复于五月廿六日命令该校职员二十余人摩拳擦掌,声势汹汹,未经同意,冲入瑄宅,其后每夜均有四五人强留不走,故意高声嚷闹,直至深夜。瑄妻以一弱女子稍加劝止,反被辱骂一顿。堂堂最高学府,如此对待教授眷属,诚可谓尊师重道无以复加矣”。对于被指“强占台大房屋”的说法,涂序瑄予以否认。他说,“现住房屋原向台大承租,何得诬为强占?”问题是,既然涂序瑄已从台大离职,其眷属又非台大职员,滞留不走虽有特别原因,但是否符合有关的规章制度?涂序瑄的解释是,“台省通例,甲机关转职乙机关,向可续住半年。瑄自离职至本年五月,共约八九个月,只多住二三个月,何须如此横蛮无理?”也就是说,即使遵照“台省通例”,涂氏眷属所承租的台大房屋,也已超...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