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 是当今社会的一大重点关注问题,全国各地各级法院都面临此种情况。而法院又是社会矛盾的聚焦点,处理好执行问题,对于增进社会稳定极大的促进作用。为什么会执行难,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法律的权威性不足,社会诚信缺失。法律权威不足,就是指判决书无法得到落实。无法落实的判决书与废纸无异。街头拍卖判决书这种无法想象的事情已不止一次发生。诚信乃是国家之本,一个诚信缺乏的社会是会令人感到无望的。重信守诺一直是中华传统美德,回想过去,自尧舜时代至新中国改革开放前,无论出现什么情况,讲信用都是最基本的做人标准。改革开放后,大量新思维进入大陆,而刚经历过文化大革“”命的中国大陆人自己却未完全准备好来迎接这种思想浪潮的冲击,一切向 钱 看,拜金主义盛行,而政府又未做好引导,国人普遍缺乏信仰,直接导致目前谎言遍地,道德沦丧,诚信缺乏的状态。对此,国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否则法律威严扫地,社会诚信全无,后果无法想象。在这里笔者就建立一个专门网站以公布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提出几点建议。第一:此网站必须由高层带头,最好由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单独建立,专人维护,名字就可以叫失信行为人名单之类。不要挂靠其他网站,因为这个网站单独建立,自身信息量影响力就非常大。第二,该网站内建立多个查询方式,例如可以输入某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滤布输入名字进行列表查询,输入具体地点如某省某市某县(区)查询范围内所有名单等。第三,开放权限给各个省高院,各省高院专人输入、删除失信行为人信息。输入为直接输入,直接显示,删除为预删除,即失信行为人完全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后,仍存在于此名单上,警示期三年或五年或七年(此时间期限可以具体讨论讨论)。各基层法院将失信行为人名单统一报至各中级人民法院,各中级人民法院将名单审核后再统一报至各高级人民法院。第四,该名单入选范围条件只有一个,即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立案执行后,发出执行通知书,执行通知书上同时写明风险提示,即告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法律后果。如该被执行人在收到风险提示后,自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提供了经申请执行人认可的担保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正在按约定履行的,可不纳入失信名单。第五,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当记载的信息范围包括: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记载被执行人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住所地等;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