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推举考核制度一、目的为有序、系统、客观评估内部推举人员试用期间的工作能力、业绩与表现,为其转正提供决策依据,特制订本制度。二、适用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推举尚处于试用期的员工(薪资标准≥5000元/月)。三、参加测评人员范围3.1、被考核人直接上级和隔级上级;3.2、被考核人员同级、下级;3.3、市场管理中心领导及与其有相关业务往来人员;3.4、其他人员。四、考核时间试用期被考核人员入职满 3 个月后进行考核,考核数据收集核算周期为 2 周;五、考核原则5.1、公平原则:被考核人员在考核过程中应依据其实际情况进行考核,不得偏袒或带有主观色彩进行评价;5.2、公开原则:向被考核人说明考核标准、程序、方法、确保考核的透明度;5.3、客观原则: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参加测评人员必须公平合理、严肃仔细,不得徇私舞弊或遗漏,不得凭感觉、印象,力戒主观臆断。六、考核方式:6.1、直接上级通过工作计划与工作实际完成情况给予评价,部门主管领导进行监督、审核;6.2、通过 360 度考评和目标管理的考核方式给予综合评价。七、考核相关部门权责7.1、部门负责人对考核结果予以核准,考核结果经直接领导、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总监、总裁助理、行政副总裁各级领导审批确定;7.2、人力资源部绩效组负责考核的组织与监督,政策制度咨询、执行监督、申诉调查等职能,以及负责对考核数据的备案。八、考核内容8.1、个人提供8.1.1、撰写试用期间个人工作总结;8.1.2、撰写试用期间自我评定表;8.1.3、填写考试试题。8.2、参加测评人员8.2.1、测评项目包括:领导能力、策划能力、工作绩效、责任感、团结协作、授权指导、品德言行、原则性及综合评价;8.2.2、对被考核人的整体评价及处理意见。8.3、销售服务中心8.3.1、提供市场最新组织架构及变动情况;8.3.2、提供被考核人员考核期间工作业绩、客户开发情况。8.4、人力资源部8.4.1、收集被考核人员工作总结、自我评定表、考试试题、综合评价考核期间业绩、客户开发情况、综合测评表;8.4.2、进行被考核人员考核流程审批;8.4.3、依据考核结果下发考核告知函、鼓舞函、警示函、警告函等各类考核函;8.4.4、汇整考核结果以及进行档案备案(电子版、纸版)。九、考核流程9.3、与销售服务中心核对被考核人期间内考核数据(发货额、回款额、退货额、客户开发情况),并依据被考核人工作总结进行数据核实,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9.4、人力资源部依据被考核人考核成绩、综合评价表以及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