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团队守则及个人责任书本人和我所在团队所有成员自愿参加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024 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详细阅读并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 12 号《学生损害事故处理办法》(2024 年 9 月 1 日生效)。在我团队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书和有关规定处理:1、本人尊重整个团队的安排,仔细完成各项实践任务,不擅自行动,对自己的行动负责。2、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3、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损害依据《学生损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12 号)第十二条处理;4、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5、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守则及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议。院(系):年 级:团队名称:本人签字:(所有队员必须签字方可) 2024 年 月 日(本书一式两份,一份团队所属院(系)留底,一份与立项申报书一并交至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