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环境污染专治工作方案范文为加大对我市建成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保护和改善城区环境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噪声扰民问题,促进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顺利推动,根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建成区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 坚持 部门相互配合 、 谁主管谁负责 和 谁审批谁负责 的原则,在我市 建成区 (即:主城区、昆钢生活区、温泉镇旅游区)集中开展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噪声污染违法行为,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环境与经济、社会持续进展,维护社会稳定。二、整治任务(一)整治工业噪声。(二)整治机动车噪声污染。加大机动车禁鸣监管力度,重点整治公交车鸣笛、报站喇叭音量、发动机噪声的扰民行为。(三)整治夜间建筑施工场地施工噪声。重点整治居民居住区建筑、拆迁、道路维修、管线铺设等夜间施工施工场地产生的超标噪声,严肃查处未经环保部门许可,擅自进行夜间施工扰民的违法行为。(四)整治歌舞厅和酒店的卡拉 OK 音乐噪声。重点整治居民居住区经营性饮食、服务单位和娱乐场所扰民噪声污染,实行有效措施,使其达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五)整治烧烤摊点噪声。重点对居民居住区周边烧烤摊点人为噪声进行制止、整治。(六)整治市场叫卖噪声。重点整治居民居住区周边的各类市场及公共场所在经营活动中的叫卖、音响、加工、喇叭所产生的高噪声污染扰民行为。(七)整治生产、加工噪声。对居民居住区生产、经营中各种风机、水泵、金属切割、建材加工、汽车维修及饮食服务中的空调、冷却塔、排风机等超标噪声,进行限期整改,逾期未治理达标的,责令其停业、搬迁、关闭。三、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为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 市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成员:市公安分局、住建局、文体广电旅游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工商局、环保局、运管分局,连然街道办事处、金方街道办事处,温泉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负责组织协调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如下:市环保局:负责环境噪声污染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督办检查工作。重点做好工业噪声污染整治。市公安局:负责对建成区商业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