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稿)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全面提高我市应对重大农业生物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结合南京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江苏省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三)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分级负责、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健全高效有序的重大农业生物灾情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做好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的防控与处置工作。(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重大农业生物灾害防控和应急处置。(五)概念解释农业有害生物:是指列入全国农业植物检疫对象、江苏省农业补充植物检疫对象名录的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本地区发生的对粮油作物和蔬菜等经济作物具有重大成灾威胁的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重大农业生物灾害事件:是指由农业有害生物引发,可能对农业生产、人类健康、生态环境等造成重大影响,危及地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安全的灾害性事件。二、指挥系统(一)市指挥部组成市政府成立市农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农委主任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农委、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金陵海关、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组成。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和发生农业有害生物灾害时的指挥平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委。二)市指挥部职责提出农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审定各项工作预案,分析、判断灾情,提出紧急应对措施及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解决防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各地防治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研究、处理其他有关防治事项及灾后补救措施的落实。(三)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农委:负责对灾情进行全面分析,制定灾情控制技术方案;监督、指导各区相关部门做好防治发动宣传;提出灾害防控资金的使用计划,并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估;对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协调救灾农药的生产和供应,提出和落实灾后技术补救措施;协调救灾政策的落实与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