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市南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实施细则平市南小学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实施细则 学生在校期间, 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遵守学校管理各项制度, 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学校对违规违纪学生, 可使其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惩戒处分。 一、 学生违规违纪的行为 (一) 学生在校内的违纪行为的类别。 1. 影响教育教学正常秩序的行为。 (1) 携带危险品入校。 危险品主要包括管制刀具、 鞭炮、 弹弓、 足以伤人的玩具枪支和各种液体、 使人惊骇的面具和昆虫等, 未经老师允许携带各种动物和有对人体导致损害的植物, 未经老师允许携带和穿着溜冰鞋或滑板, 携带含有暴力内容的图书、 音像资料。 (2) 扰乱正常课堂秩序, 如喧哗、 打闹、 发出怪异声响、 起哄、 坐姿不正等。 (3) 打架并导致不良后果的。 (4) 有对老师不敬的言行。 (5) 破坏学校公共设施, 导致学校财产受损的。 (6) 因不遵守公共秩序而导致他人受伤的。 (7) 上课注意力不集中。 (8) 不做或者抄袭作业。 (9) 迟到、 早退或逃学。 (10) 考试作弊。 (11) 撒谎, 瞒骗家长和老师。 (12) 无故不参加学校和老师指定的教育活动。 (二) 确定惩戒对象的前提是该行为违反了学校规定, 不惩戒就无法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不能保证学生个体的健康进展。 在判定学生违纪行为时, 应参照如下要件: 1. 该行为已经违反小学生日常行为法律规范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2. 该行为已经导致一定的破坏性。 3. 该行为属于学生本人自身过错与过失。 4. 违纪行为系学生个体所为, 而违纪者有能力控制其行为的发生与进展。 二、 惩戒的形式 学校和老师对学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作出惩戒时, 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可选择的惩戒方式有如下八种: 1. 言语责备。 指直接用语言对学生进行批判, 是惩戒行为中最轻微的一种 2. 课堂隔离。 指将学生从正常课堂学习秩序中分离出来, 以控制学生违纪的行为。 被隔离的学生不应被剥夺受教育权, 不得被赶出教室, 时间不宜超过半小时。 3. 剥夺某种权利。 被剥夺的权利必须是学校正常教学活动之外的, 与学生受教育权无直接联系的权利。 4. 没收物品。 没收与越轨行为有特定关系的物品, 没收是临时的, 应在短期内归还学生或家长。 5. 放学后留校。 放学后将学生扣留在学校一段时间进行教育, 一般不超过一小时, 并以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