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上诉状,是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判决或裁定不服,根据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时所提交的法律文书
一、掌握行政上诉状的六大部分(一)标题:写明行政上诉状
(二)首部:必须分别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相关情况
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等;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及职务等
(三)上诉缘由: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 XX 纠纷一案,不服 XX 人民法院 X 年 X 月 X 日(200X)X 行初字第 XX 号行政判决(裁定),现依法提出上诉
(四)上诉请求:一般是要求撤销原判决(裁定),进而要求驳回诉讼请求或驳回起诉;或要求发回重审;或要求部分或全部改判;要求改判的应当具体说明改判的请求
因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机关,所以请求驳回诉讼请求或驳回起诉只能由行政机关上诉时提出
(五)事实与理由:该部分是上诉状的重点
围绕上诉请求,说明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错误,或原审定性错误,或程序违法等
通过事实和证据说明原审错误所在,阐明自己的观点,以实现上诉的目的
(六)尾部:依次写明上诉人民法院的全称、上诉人名称、上诉日期等,并在附项中列清上诉状副本和有关证据材料的份数
二、不要超过上诉期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58 条规定:对第一审判决不服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提起上诉;对第一审裁定不服的,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0 内提起上诉
逾期不提起上诉,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三、了解行政诉讼可以书面审理《行政诉讼法》第 59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实行书面审理
所以当事人上诉状应当尽量充实、完整一些,不要保留一部分等待开庭再陈述,防止书面审理不开庭
四、明确上诉状该交到哪个法院上诉状一般应当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