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苗行动工作方案护苗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落实省食安会《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 工作方案通知》(湘食药监办[2024] 86 号) 和怀化市《关于印发怀化市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及县教育局部署要求, 切实加强我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 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 为指导, 仔细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以及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食安办【2024】 12 号), 大力开展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推动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学生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 监管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校园有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根本性改善, 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乡镇。 具本目标为: (一) 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持证率 100%; (二) 校园及周边违法食品摊贩取缔率 100%; (三) 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索证索票、 台帐建立率达 100%; (四) 校园学生饮用水合格率 100%; (五) 校园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率 100%。 二、 整治范围 (1) 全镇中小学校(幼儿园) 及周边(校门外道路两侧 100 米范围内) 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重点包括学校食堂和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小餐饮、 食品摊贩、 食品销售店等; (2) 向中小学校(幼儿园) 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 学校饮用水。 三、 整治的主要内容 (1) 清理无证无照。 全面清查中小学校园(幼儿园) 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 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者。 (2) 法律规范生产经营。 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 是否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 是否建立落实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并在学校正门显著位置公示综合治理责任; 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小餐饮、 小摊贩是否严格遵守新修订的《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小摊贩管理条例》; 食品销售店是否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 是否存在制售假冒伪劣、 掺杂使假、 腐败变质食品经营主体违规行为;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原料采购、 加工制作、 清洗消毒、 成品分装和配送运输等关键环节控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