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检查《XX 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报告范文关于检查《某某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某某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之后制定的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自今年 3 月 1 日起施行。为全面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推动《条例》更好执行,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 8 至 10 月份,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城建环资委委员、市人大代表、常委会机关干部共 76 人,组成 9 个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执法检查,一是领导重视。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锦朝担任组长,副主任金中梁、张荣贵、陶国兴、王丁路、周剑敏、陈志身,秘书长施美红担任副组长,各副秘书长和各工委、室负责人、城建环资委委员全部参加。二是重点突出。主要围绕条例宣传普及教育、配套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工作任务分解、贯彻落实措施制定、水环境保护重点环节开展、水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等六个方面开展检查,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主,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三是广泛深化。分赴 9 个县(市、区)和某某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某某山旅游经济区进行全面检查,召开汇报会和座谈会 11 个,实地察看单位和项目 34 个,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建议,还实行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等方式进行了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贯彻实施基本情况《条例》施行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仔细贯彻实施,落实法律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工作力度,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今年 1 至 9 月,全市 11个国控、17 个省控、43 个地表水断面、20 个县(市、区)交接断面、8个县控断面、95%以上乡镇交接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8 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Ⅱ类以上,12 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的水质指标情况良好。(二)水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持续推动。治污水工作强力推动,1 至 9月,完成排放口、排污口整治 1400 多个,完成劣 V 类小微水体整治 3578个,消灭 V 类(劣 V 类)溪流 47 条。防洪水、排涝水工作有序进行,完成兰溪市钱塘江堤防加固工程投资 2.3 亿元,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12座,完成水利工程标准化验收 173 个,建设雨水管网 123 公里。保供水、抓节水工作进展良好,新建供水管网 65 公里,改造供水管网 40 公里,建设雨水收集系统 238 处。截止 9 月底,全市累计完成水环境治理投资 100多亿元。(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