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重特大灾害事故消防应急处置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近年来,国内外重、特大灾害事故频发,给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进展带来了严重危害。为了有效地处置重特大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池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池州市内,由消防部队主战的重、特大灾害事故。主要包括:(1)重、特大火灾事故;(2)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物质的爆炸、泄漏、释放等大型化学灾害事故;(3)房屋、烟囱、桥梁、化工装置、通信装置、脚手架、广告牌倒塌以及地下室、人防工程坍塌等重、特大倒塌事故;(4)核或放射性物质泄漏事故;(5)其它由消防部队主战的重、特大灾害事故。1.4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健全处置重、特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为保障,以增强协同作战、提高处置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迅速调集社会救援力量,及时有效地处置重特大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地抢救人员生命和保护财产安全。1.5 指挥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总指挥部,对参加灾害救援的各方面力量实施统一调度指挥。2 指挥体系的构成及职责2.1 总指挥部处置重、特大灾害事故必须成立总指挥部,对参加灾害救援的各方面力量实施统一调度。2.1.1 总指挥部的组成总指挥:由到达现场的市政府主要领导或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市公安局局长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成员:市委宣传部、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安全监管局、池州供电公司、电信池州分公司、移动池州分公司、联通池州分公司、市武警支队等有关单位负责人2.1.2 总指挥部的主要职责(1)审批总体抢险救援计划;(2)调动全市各种抢险救援力量;(3)调动各种抢险救援保障物资和交通工具;(4)发布现场信息。2.1.3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1)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危险区域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现场交通秩序,保证灾害处置工作顺利进行。(2)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全市交通部门,保证灾害事故处置人员和物资运输,尽快恢复因灾害事故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必要时安排足够运力转移受灾群众。(4)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疾病预防与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及应急药品供应,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