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简房屋租赁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每结算一次,共需支付租金元(大写:)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大写:)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无其他原因甲方予以退还
五、在租赁期内,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元(大写:)的违约金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不得对房屋内家具、电器、装修及其他设施任意处置,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精简房屋租赁合同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积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不得转租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该房屋租金为一年人民币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向甲方支付人民币,租金按年结算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