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影响诉讼法教学效果因子教育园地 NO·28·2024·89·龚家林余清华缪宁(江西科技师范学院专科部法律系南昌 330038)摘要:影响诉讼法教学效果的因子是多种多样的
其中老师的教学态度、知识结构、教学方法、司法实践经验、普通话水平以及老师与学生的关系、老师是否为人师表等因子对诉讼法教学效果的影响较大;学生的实体法知识基础、学生未来职业的选择对诉讼法教学效果也有较大影响;而实践性教学环节、教学过程中的测验督促则是非常重要的影响因子
准确认识影响诉讼法教学效果的因子,有针对性地实行措施是提高诉讼法教学效果的正确途径
关键词:诉讼法教学效果影响因子对策诉讼法教学是高校法学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诉讼是名列第二的影响因子
可见老师的教学方法在对教学法教学传授的主要是程序性知识
程序性知识,是个人缺效果的影响中的地位
乏有意思的提取线索,只能借助某种作业形式间接推测其(4)影响因子之四
老师是否具有司法实践经验(从存在的知识
程序性知识实质上是一套关于办事的操作事律师、法官、检察官经历)
认为该因子对诉讼法教学效的性质
因此,诉讼法教学传授的知识与实体法教学传授的 l3 种因子中被认为是名列第五的影响因子
的知识是具有很大区别的
由于传授的知识不同,从而导由于诉讼法知识,主要是程序性知识,具有很强的实致了传授过程中教学特点的不同
作为传授诉讼法知识的老师,假如没有充分的诉讼我们在长期的诉讼法教学过程中,发现学生存在着掌法实践知识、经验,仅仅从书本到书本,那么就会使教学过握程序法知识较实体法知识差的现象
一方面,学生容易程变成纸上谈兵
在我们对从事诉讼法教学的老师进行把程序性知识与实体性知识相混淆;另一方面,学生对运观察后的反思中,印证了学生的评价
用程序性知识处理实际诉讼的能力难以达到满意的(5)影响因子之五
老师的教学手段(是否采纳多媒要求
为什么会出现这些现象到底是哪些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