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赴山东华东等地学习考察报告 为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做好我市人大监督工作,日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同意,常委会非驻会委员分成两组,在副主任陈敏标、吴森的带领下分赴山东、大连和浙江、上海等地学习考察《监督法》实施情况
这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非驻会委员外出学习考察,也是市人大常委会紧密联系非驻会委员,加强自身建设的具体体现
委员们普遍反映,学习考察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启发了思维,增强了做好我市人大监督工作的信心,取得较好效果
现将两组学习考察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宁波等地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监督工作重点
沿途各地人大常委会都始终遵循党的中心工作就是人大的中心工作这一指导思想,积极服从服务于改革进展稳定这个大局,抓大事、议大事、管大事,严格根据《监督法》的要求仔细开展监督工作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委“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将“统筹城乡协调进展,推动新农村建设”、“推动自主创新,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作为今年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
同时,他们还围绕人民群众最关怀、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加强了对物价、产品质量、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教育就业等问题的监督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也紧紧结合经济社会进展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工作,如围绕工业强市战略和城市建设工作,对节能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展了执法检查,对棚户区改造、水污染治理等工作进行调研和视察,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和整改要求,促进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健全制度,法律规范程序,夯实监督工作基础
各地人大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对以往制定的有关监督工作的制度、法规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法律规范,制定出台了符合《监督法》精神的规章、文件,不仅实现了监督工作的平稳过渡,也确保了监督法的顺利实施
(1)制定监督法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措施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监督法》的实施意见,从把握精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