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结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一、责任范围1.在部长的带领下,仔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仔细学法,做到懂法、守法,勇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2.根据上级公司内部市场化管理相关制度,拟定、编制公司内部市场化相关制度。3.结合全面预算,负责对二级市场的定额、价格、计量、结算流程的编制和实施。4.负责修旧利废市场、设备维修市场、工程施工市场等要素市场结算工作。5.负责办理设备维修、租赁等外委单位结算工作。6.负责内部市场化建设工作,定期对全矿内部市场化建设进行检查通报。7.负责审核各部门(区队)上报各类数据,为内部市场化建设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8.协助解决各部门(区队)内部市场化建设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问题。9.负责各部门(区队)内部市场化定额、价格、计量、结算等运转流程的指导和检查工作。10.负责内部市场化管理系统的维护和运营,对运营过程当中存在的不足及时解决。11.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二、考核标准1.内部市场化管理相关制度制定不健全,罚款 200 元。2.内部市场化考核,工资结算不及时,不准确,罚款 200 元。3.未对各部门,区队内部市场化做出指导和检查工作的,罚款200 元。4.未遵守劳动纪律的,罚款 50 元。5.内部市场化系统运营出现问题未及时解决,耽误工资结算,罚款 200 元。6.未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罚款 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