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基础减轻不均匀沉降施工措施在软弱地基上开挖基坑和修造基础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注意采纳合理的施工方法,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减小不均匀沉降的危害。对于高低、重轻悬殊的建筑部位,在施工进度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一般应根据先重后轻、先高后低的程序进行施工,或在高重部位竣工并间歇一段时间后再修建轻低部位。对于具备地下室和裙房的高层建筑,为减小高层部分与裙房间的不均匀沉降,在施工时应采纳施工后浇带断开,待高层部分主体结构完成时再连接成整体。如采纳桩基,可根据沉降情况,在高层部分主体结构未全部完成时连接成整体。在软弱地基上开挖基坑修建地下室和基础时,应特别注意基坑坑壁的稳定和基坑的整体稳定。软弱基坑的土方开挖可采纳挖土机具进行作业。但应尽量防止扰动坑底土的原装结构。通常坑底至少应保留 200mm 以上的原土层,待施工垫层时用人工挖法。假如发现坑底软土已被扰动,则应挖去被扰动的土层,用砂回填处理。在软土基坑范围以内或附近地带,如有锤击作业,应在基坑工程开始前至少半个月,先行完成桩基施工任务。在进行降低地下水位作业的现场,应密切注意降水对邻近建筑物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特别应防止流土不良现象发生。应尽量避开在新建基础、新建建筑物侧边堆放大量土方、建筑材料等地面荷载,以防基础产生附加沉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