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基坑支护安全施工监理细则(一)施工方案:严格审批监督实施。1、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放坡或支护设计、机械选择、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坑边荷载、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及地基监测要求、。2、基坑深度超过 5M 的支护结构的设计计算和施工图纸。(二)临边防护1、基坑临边防护:深度不超过 2M 的临边可采纳 1.2M 高栏杆式,深度超过 2M 的采纳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式防护。2、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 50cm。(三)坑壁支护1、坑槽开挖的边坡、坑壁支护的做法以及地下管线的加固措施,必须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2、支护设施产生局部变形,应会同设计人员及时实行措施进行调整加固。(四)排水措施1、基坑施工应当依据施工方案设置有效的排水、降水措施。2、深基坑施工采纳坑外降水的,必须要有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的措施。(五)坑边荷载1、基坑边堆土、料具堆放的数量和距基坑边距离等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2、机械设备与基坑(槽)边距离必须符合要求,并情实行有效加固措施。(六)上下通道1、基坑施工必须要有专用通道供作业人员上下。2、设置的通道必须牢固可靠,数量、位置满足施工要求并符合有关安全防护规定。(七)土方开挖1、施工机械应检查验收合格之后进场作业,并有验收记录。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持证上岗。3.按施工方案和规程挖土,不得超挖、破坏基底土层的结构。4、机械作业位置应稳定、安全,在挖土机作业半径范围以内严禁人员进入。(八)基坑支护变形监测1)基坑支护结构应根据方案进行变形监测,并有监测记录。2)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道路应进行沉降观测,并有观测记录。(九)作业环境1、基坑内作业人员应有稳定、安全的立足处。2、垂直、交叉作业时应当设置安全隔离防护措施。3、夜间或光线较暗的施工应当设置足够的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