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皮带头减速机基础坑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根据矿工作安排,由 队施工 D13 强力皮带头需施工四个减速机基础坑,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1、强力皮带头减速机基础坑具体施工位置由机电科现场标定,基础坑规格为长 1.6×宽 1.5×深 1.2m。2、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应该先检查施施工场地点及其附近 10 米范围以内巷道支护情况,发现活喷浆块时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点用长柄工具捣掉。确认无不安隐患后,方可进行施工。3、基础坑采纳风镐+大锤钢钎施工,严禁放炮。基础坑必须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尺寸进行施工,不能留晒根。4、基础坑施工完毕后必须经生产科、机电科验收合格之后方可对预埋件进行浇灌混凝土,混凝土配比为水泥:沙:石子为 1:2:2(体积比),水泥为 425#普通硅酸盐水泥,沙为粗中粒河沙,石子为大石子(粒径不超过 30mm),水灰比为 0.45。混凝土的配比及强度必须符合规定,预埋深度必须达到要求,预埋件由机电科提供,并安排专人现场指导浇注混凝土施工。4、施工过程当中,人员过皮带时必须从过桥经过,严禁翻越皮带或从皮带下穿过。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必须做好联保互保及自主保安工作,在皮带附近施工时必须扎紧衣袖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9、整个施工过程当中,施工单位必须派专人看顶,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撤人,隐患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施工。10、施工单位必须加强顶板管理,快速进行处理顶板活喷浆块。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11、整个施工过程当中必须要有跟班队长现场指挥安全生产,安检员负责现场监督安全生产。12、施工之前及施工过程当中必须确定无不安隐患后、方可进行施工。13、施工过程当中发现现场情况与措施不符时,必须停止施工,待补充措施审批下发后,方可恢复正常施工。15、施工完毕后,须由有关单位验收合格之后方可进行浇注。18、其它严格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