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信托酬劳支付协议书本支付信托酬劳支付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甲方(以下简称“支付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受益方”)共同遵守。一、支付内容根据协议,支付方将向受益方支付信托酬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信托管理费用;2.投资顾问费用;3.维护费用。支付方须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向受益方支付,具体费用数额以支付方提供的正式文件为准。二、支付期限支付方将在每个季度末日向受益方支付上一季度的酬劳,支付期限为 5个工作日内。假如有特别情况,支付方和受益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另行约定。三、支付方式受益方收到支付方支付的款项后,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确认收款金额和实际支付情况。假如发现支付方支付有误,受益方有权要求支付方重新支付或者补齐差额。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支付方应将款项转入受益方指定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确认并记录。四、保密条款一方不得将对方的商业秘密或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商业机密披露给任何人或第三方,或用于任何除非约定用途以外的目的。一方保证在协议期限内并以协议规定的方式保护对方的商业机密。五、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协议受适用法律管辖。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六、协议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协议所规定的双方履行完毕之日止。协议一式两份,支付方和受益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七、附则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2.本协议一经签署或盖章即视为对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确认并承认,使用加盖公章的方式签署或盖章的有效性不受影响;3.本协议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