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安机关绩效考核的认识与思考对公安机关绩效考核的认识与思考绩效考核是以促进公安机关长效机制建设,实现队伍管理的正规化、标准化、制度化为目标的一种管理方式
它是以各部门为载体,以各警种的主要工作为内容,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基础上进行的一项奖优罚劣、惩前毖后的工作
它不是公安机关独有的一种管理模式,是借鉴于企业的管理经验,在经长期探索和实践后形成的,具有公安机关工作特点的一种管理方法
就其涵盖性、包容性、权威性而言,它是惟一的一种考核模式,但就某项业务工作或规章制度的检查而言,不是惟一的,但其他考核形式的最终结果应纳入到绩效考核工作之中来,维护其权威性
应当说,我局在绩效考核工作方面起步较早,就其发展过程而言,是一步步地从不完善走向完善的,在此过程中,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也达到了预期效果,笔者现就绩效考核工作谈几点认识
一、绩效考核工作的内涵(一)由来绩效考核来源于企业的目标管理(又称成果管理)
是20世纪50年代出现于美国,以泰罗的科学管理和行为科学理论(特别是其中的参与管理)为基础形成的一套管理制度
凭借这种制度,可以使组织的成员亲自参加工作目标的确定,实现"自我控制"并努力完成工作目标
而且特别适用于对主管人员的管理,所以被称为"管理中的管理
(二)概念"绩效考核"就是考核者通过与被考核者共同参予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内容,对被考核者在某一时间段内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进行的一次评估
(三)主要特征1
对考核者而言就是必须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考核;对被考核者而言就是必须按照考核者的既定方针进行工作
一旦考核内容及标准双方得以确定,被考核者必须认真对待并加以执行
在方案的整体运行过程中,没有任何"交情"、"私情"而言,更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
从这一点来说,严肃性是贯穿整个考核工作的灵魂
它既可以根据全局工作进行制定,也可以根据各警种、各部门的业务工作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