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个人不得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禁止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有些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情况
新招用的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四学时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但不一定建档
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禁止生产经营单位接受中小学生进行接触易燃、易爆、放射性、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劳动
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十条规定》由 5 个必须和 5 个严禁组成
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工作
( )(1-15 题 第一章)16
爆炸一般分为物理性爆炸、化学性爆炸和核爆炸
物质因状态或压力发生突变而形成的爆炸现象称为物理性爆炸
物质在发生极迅速的化学反应过程中形成高温高压和新的反应产物而引起的爆炸,称为化学性爆炸
粉尘也能发生爆炸
易燃液体的闪点低,燃点高,接触火源极易着火,持续燃烧
易燃固体的主要特性是容易被氧化,受热易分解或升华,遇明火常会引起强烈、连续的燃烧
自燃物品多具有容易氧化、分解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