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1 目的和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工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工安全技术操作。2 安全技术操作要求2.1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按 GB J16-87《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设计制造。易燃易爆仓库应远离其它建筑物,通风要良好。2.2 仓库周围应有围墙并装置大门。2.3 易燃易爆物品库,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所管物品的安全知识。2.4 必须配备选择适当,合适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方便使用的地方。2.5 仓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的,电气线路接头处必须联结牢固,并包绝缘,不得有裸露,并要定期检查。 .2.6 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物品种类分别放在专用仓库内,不允许随意乱放性质相抵触的易燃易爆物品,也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数量。2.7 易燃易爆物品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对过期变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进行妥善处理。2.8 易燃易爆物品库严禁明火,不准把火种和铁器等带入库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2.9 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库内住宿、开会。2.10 易燃易爆物品的收发必须要有严格的登记手续。2.11 易燃易爆物品库的报警系统必须确保有效好用。2.12 运送各种易燃易爆物品时,盖要拧紧,容器要竖直放稳。2.13 各种压力瓶的存放,必须执行国家质检 2025 年 4 月 3 日颁布的《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2.14 仓库的管理人员及进入仓库的作业人员不得穿带钉子鞋和化纤衣物,以免产生火花发生火灾爆炸事故。2.15 进入易燃易爆物品库的机动车辆排烟管必须带防火帽,否则不得进入库内。2.16 库内所用的工具必须用规定的有色金属工具。捆绑索具应采纳棕绳或麻绳。2.17 易燃易爆物品库必须设有良好的避雷设施。而且每年要对避雷系统进行检查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