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根据州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调研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抽调人员对全州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深化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低保 XX 年,全州城市低保人数为 53489 人,全年下拨低保资金8355 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 110 元。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XX]99 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XX]1 号)精神,从 XX 年 1 月1 日起,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 150 元统一提高到240 元,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 173 元。同时,将城市“三无”对象、城市孤儿以及城市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贫困家庭纳入城市低保,根据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 240 元给予了全额补助。 (二)农村低保 XX 年,在州委、州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大力争取下,全州农村低保人数扩大到 15 万人,全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 7832 万元,人月均补差 45 元,其中,一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 80 元,二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 50 元,三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 30 元。XX 年初,省民政厅批准我州再增加农村低保 5 万人,达到了 20 万人。目前我州农村低保资金通过金融机构根据“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五保供养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州民政部门不断创新机制,着力探究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不断加强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院办经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五保对象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受到了省民政厅和民政部的表彰,中国社会报、新华社等先后作了宣传报道。目前,全州共建立了农村福利院 110 所,五保对象 13441 人,集中供养 9800 人,集中供养率为 73%,XX 年共下拨资金 1386 万元。根据省厅文件规定,从 XX 年起,集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以及分散供养孤儿的供养标准将各提高 300 元,分别达到 1800 元/年、1300 元/年、1500元/年。 (四)大病医疗救助 我州于 XX 年开始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几年来,全州累计救助 20 多万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患大病的医治困难。XX 年,我州根据“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进一步推动医疗救助的改革进展。在救助范围、起付线、救助金额等方面重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