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安全监督司职责水利部安全生产监督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组织拟订水利安全生产以及水利建设项目稽查的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2)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3)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4)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5)组织落实水利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组织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安全评价工作,监督管理水利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负责管理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6)组织或参加重大水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承担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性工作;(7)指导水利行业稽查工作;(8)组织开展对中央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查,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9)组织或参加调查水利建设项目违规违纪事件,并根据相关规定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10)承办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