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领导下现场巡检管理规定1、目的 为切实强抓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员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及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深化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制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制定了领导下现场巡检管理制度。2、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各所属单位3、下现场巡检人员范围 公司本部领导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公司所属各控股公司、发电厂、电网企业领导层。4、 现场巡检工作内容与职责4.1 把保证安全有序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电厂、电网安全生产的情况,仔细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对重要部位、关键装置、重要环节、危险源的巡检。4.2 检查生产现场文明生产情况,对各种生产记录进行批阅签字。4.3 巡检出的隐患要求相关单位(部门)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督促或协助相关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4.4 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根据相关规定 予以处罚,严禁违规违章指挥。4.5 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4.6 发现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问题时,要立即组织实行停止生产、疏散人员、排除安全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5、相关要求5.1 领导现场巡检必须严格劳保穿戴,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5.2 领导现场巡检要及时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5.3 领导在巡检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违章人员进行帮教。5.4 下现场巡检,公司本部领导每年不得低于 1 次,主管安全生产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不得低于 3 次。5.5 下现场巡检,项目公司总经理每月不得低于 1 次,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每月不得低 2 次,其他班子成员每季度不得低于 1 次,检查时应巡视到大坝、厂房、施工工作面的每个部位。6、考核规定6.1 奖励规定6.1.1 仔细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年度奖励 1250 元;6.1.2 领导在巡检过程当中及时发现或报告安全事故隐患,避开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者,每次奖励 250 元;6.2 处罚规定6.2.1 领导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