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用品试销协议合同协议背景甲方为汽车用品销售企业,乙方为汽车配件零售店,甲方在获得乙方同意后,将向乙方提供试销汽车用品的机会,此协议是双方在此事项上所达成的共识和协议。协议内容1.甲方提供的物品甲方将为乙方提供试销的汽车用品名称、型号、数量及规格等详细信息以及相应的销售价格。同时,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定量的产品样板供其销售。甲方提供的汽车用品将在协议生效日期起 20 天内发送至乙方指定地址。2.乙方的义务乙方负责保管甲方提供的样本和试销汽车用品,并根据价格和要求销售汽车用品。乙方应在协议生效后,并在试销期结束时向甲方报告汽车用品的销售状况。在试销期间,乙方不能在未提前与甲方沟通的条件下将甲方提供的汽车用品转让给他人或将其送入其他市场。假如乙方未能依照协议的规定销售汽车用品,则有义务将在批发价之上的售价转回给甲方。3.试销期甲方将向乙方提供 45 天以内的试销期。在此期间,乙方可以自行推广汽车用品的销售,销售数量无需达到任何目标基数,但汽车用品的卖出量将作为甲方与乙方进一步合作的重要考虑因素。4.销售价格试销期内,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建议销售价格出售产品;假如乙方需要对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则应征得甲方的同意。5.协议终止在试销期限结束后,甲、乙双方将就汽车用品的销售情况进行协商,确定进一步的合作计划;假如之后乙方未能达到期间销售目标,则有可能引发此合约的中止。甲乙双方应在协议期满后终止本协议,否则自动续期。6.协议违约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协议规定,需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7.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保守,并且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8.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协议的合法性、效力、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协议签署双方签约人员已确认并同意遵守本协议。本协议在两方签署之后立即生效。签署的方式可以是电子邮件、传真或合同正本。甲方签章:甲方地址:甲方负责人:甲方联系电话:乙方签章:乙方地址:乙方负责人:乙方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