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在安全生产监察中专家的作用针对日益繁重的安全监管任务,一些地方提出“专家查隐患,执法促整改”的工作思路,建立了“专家查隐患、部门搞督导、企业抓落实”机制,逐步提高了安全监管的权威性、专业性和实效性
由专家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的不足隐患,然后由执法人员据此要求企业整改和实施查处
这样既能做到有的放矢,又能充分利用资源,提高执法效能
但实施过程当中有几个问题亟待明确和法律规范
专家查找隐患的目的是给执法人员提供准确的执法信息,通过执法人员对企业查处来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专家查找的问题隐患往往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是明显存在的违法行为;第二个是应当由企业自身解决的不足漏项;三是由问题暴露出的企业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的欠缺
对此,应实行不同的方法来处理
我认为,完成在这项工作各地负责进行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专家比较适用
一方面,他们常常对本地企业进行安全评价,熟悉它们的安全情况,另一方面,他们与各单位不存在直接利益关系,能相对客观地发现存在的不足隐患
同时,评价机构行业专家的业务知识基本能覆盖本地安全需求
在进行执法检查活动时,利用专家技术优势,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需要做好以下三方面:一、专家要有专业技能对于安全生产领域来说,专家既包括精通业务的行业专家,也包括政府领导、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还包括企业安全管理者和具备丰富工作经验的一线员工
目前,各地纷纷建立了专家库,但由于对专家的确认、管理尤其是使用上没有明确统一规定,在具体工作中出现用不着、用不了、不好用等问题
二、落实要按正规程序专家查找隐患需要执法部门的协助,因为专家查找的问题隐患虽然可以以书面的形式予以明确,但这种书面形式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应有专家和被检查单位的签字确认
专家的检查意见是对执法提供参考,虽然权威但并不能完全以此为凭对企业进行处置
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由专家、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