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安全监管中的温馨告知制度诸城市安监局作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具体执行单位,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探究,推行了一系列“温馨化”服务,其中实行立案温馨告知制度是该局实行的五项制度措施之一
一、温馨告知是什么“尊敬的某某经理(董事长):我局于某日给您的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今日检查时发现仍有隐患未整改
为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有序生产,请您敦促相关人员按期整改
到期如仍未整改完毕,我局只能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这就是诸城市安监局实施的立案温馨告知制度
二、温馨告知制度出台的背景2025 年前,对存有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企业,诸城市安监局一律实行立案处罚的方式,但是收效甚微
这主要是由于长期以来,安监工作一直有着“理不直、气不壮、腰不硬、刀不快”的弱点,很多企业分管安全的领导抱着能拖就拖的心理,收到处罚书也不去跟经理、董事长汇报,不仔细整改
而企业经理、董事长看到要罚款,也意识不到这是安监局帮助企业整改隐患的手段,只是觉得安监局在找自己的麻烦,对于整改工作非常不配合
面对这种尴尬的局面,诸城市安监局开动脑筋想办法,在企业整改到期前增加预复查环节,发现安全隐患整改不积极、可能按期整改不完的,直接向企业负责人下达温馨提示书,提醒企业限期整改,到期不改,心定处罚
三、温馨告知的目的温馨告知的主要目的是督促企业完成对已查隐患的整改
询问企业还有什么困难,实在有困难的,可以适当延长时间
这样,企业才会理解安监局是真心帮他们解决问题
企业认识到不积极整改的严重后果,就会主动配合安监局的工作,进行深度整治消除隐患,真正担负起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温馨告知制度同样具备法律约束力(一)温馨告知是安监局本着“处罚不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的原则,更好的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一项创新成果
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有可能逾期未整改的,在安全监管人员下达了《责令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