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为了配合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解决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充分调动广阔人民群众参加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兴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淡淡建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的构想 一、指导思想 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国务院关于道路交通管理“五整顿、三加强”精神为指导,以便民利民为原则,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建设为载体,乐于探究县、乡、村交通安全管理新模式、新方法,不断提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对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的管控率,有效遏制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健全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建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创建平安、文明、和谐交通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县政法委书记段云来任组长,分管公检法的副县长过初良、县公安局政委孙木林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县政法委、县交通局、县司法局、县交警大队长、县法制、农工部、县文明办、县安全监督管理局、县农机局、县广播电台等主要领导及各乡镇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各乡(镇)、村要相应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工作领导机构。 三、建设组织体系 (一)乡镇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所 各乡镇要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所,由分管政法的副乡镇长担任所长,综治办主任担任副所长,综治办工作人员为成员。 (二)村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 各村要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由村主任担任站长,在村干部中选派或聘任热心交通安全管理的人员 1 至 2 名为交通安全协管员。 四、法律规范工作职责 (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所职责:1、负责本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划、考核、领导与管理;2、及时掌握车辆、驾驶人动态,建立机动车、驾驶人台帐;3、及时掌握本辖区的交通安全动态,报告安全隐患;4、督促村交通安全管理站开展工作,协助办理车辆挂牌、办证业务。 (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的职责1、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村民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村的创建活动。2、建立本村级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台帐。3、督促协助村民办理机动车上牌、年检、驾驶人办证、年审业务。4、做好辖区内交通事故的报警、事故现场保护,协助做好交通事故调处工作。5、报告辖区内交通安全事故隐患,协助维护好辖区内道路交通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