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饶平二中 2011 高考第一轮学案:不等式的证明一、知识归纳1.证明不等式的常用方法:(1)比较法① 作差比较法步骤:作差—变形—判定符号② 作商比较法步骤:作商—变形—确定与 1 的大小关系(2)分析法:从所要证明的不等式出发,不断地用充分条件代替前面的不等式,可简称为“执果索因”。(3)综合法:由已知条件出发,根据不等式的基本性质或基本不等式,逐步推理,推导出要求证的不等式。 在不等式证明过程中,应注重与不等式的运算性质联合使用。几个重要不等式: ①(当且仅当时,等号成立)② 若, 则( 当 且 仅 当时 , 等 号 成 立 ) 等 价 变 形 :③ 若,则 (当且仅当时,等号成立)④⑤ 若,则(当且仅当时,等号成立)2.不等式证明的其他方法:反证法,放缩法,数学归纳法,判别式法,构造法等。二、练习题:1.已知,求证:2.求证3.已知函数,对任意的,求证:4.设函数(1)用单调性的定义证明在上是增函数;(2)设,证明:5.已知不全相等的正数,求证:6.设函数,、,(Ⅰ)用分析法证明: ;(Ⅱ)设,求证:中至少有一个大于.7.已知且,求证中至少有一个小于 2.8.已知是不全相等的正数,且,求证:(1); (2)9.设,求证:(1); (2)10.(1)已知,且求证: (2)已知是互不相等的正数,设函数,且求证:11.设 a,b,c 为正实数,求证:.12.设,求证:(1)(2)(3)(4)13.已知 求证:不等式的证明一、知识归纳1.证明不等式的常用方法:(1)比较法① 作差比较法步骤:作差—变形—判定符号② 作商比较法步骤:作商—变形—确定与 1 的大小关系(2)分析法:从所要证明的不等式出发,不断地用充分条件代替前面的不等式,可简称为“执果索因”。(3)综合法:由已知条件出发,根据不等式的基本性质或基本不等式,逐步推理,推导出要求证的不等式。 在不等式证明过程中,应注重与不等式的运算性质联合使用。几个重要不等式: ①(当且仅当时,等号成立)② 若, 则( 当 且 仅 当时 , 等 号 成 立 ) 等 价 变 形 :③ 若,则 (当且仅当时,等号成立)④⑤ 若,则(当且仅当时,等号成立)2.不等式证明的其他方法:反证法,放缩法,数学归纳法,判别式法,构造法等。二、练习题:1.已知,求证:1.证明:,,又,,则2.求证证明 1:(比较法)证明 2:(分析法)要证原不等式成立,只需证明:,即证 因为成立,故原不等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