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煤作业安全操作章程第一条 严格遵守《装卸工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 确认所用工具完好
锹头与锹柄要用铁钉固定
第三条 清煤作业前要进行认真检查现场环境,掌握工艺流程和设备运转情况,作业前、后要与值班长取得联系
环境和设备情况不清或不具备清煤条件时,不得盲目进入现场
第四条 进入现场和清煤作业中要走人行通道,注意容易造成塌陷、倾斜、滑倒、坠落等危险部位
第五条 皮带机运转时,不得清理机头机尾滚筒、改向滚筒、皮带机底部、驱动部位、卸料小车、配重及拉紧装置处的积煤
在上述部位清煤时,要实行停电、锁急停、机侧开关置于零位,人员避开迎面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防止皮带启动或发生其他意外情况伤人
第六条 清理皮带机沿线和坝基上的积煤时,身体不准靠近皮带机
皮带运转时,不准往上扔煤
第七条 皮带需要放煤时,要与值班长联系,清煤人员要站在安全位置,由值班长指定专人起动皮带
再次清煤作业要重新落实安全措施
第八条 对于单机、栈桥、廊道、路口、机房等特别部位需要往地面清煤时,必须指定专人监护,设定放煤区域,有行人通过的部位要设置路障、做好路标,清煤结束立即撤除
第九条 清煤作业不准拆除护栏、揭开盖板和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装置,确因工作需要临时拆除或揭开时,要指定专人监护,作业完毕要及时进行恢复
第十条 清煤作业时精力要集中,上下梯子手要抓牢,严禁在现场打逗
清煤时防止损坏电缆、油管、急停拉线,接地线等部件
第十一条 清扫道路或码头面时,要注意避让过往车辆
配合斗车、推扒机清煤作业时,要专人指挥流动机械,有关人员要站在安全位置
第十二条 用清水冲洗机械或码头面等部位的积煤时,给水前要握紧水带或水枪,水压要适当,防止水压过大造成水带水枪脱手或人员滑倒
不准用水枪冲洗电器设备
第十三条 清理翻车机二层的积煤时,要通知值班长和翻车机司机,操作台上挂好“禁止启动”标志牌,设专人监护操作台和清煤现场
如需上箅子清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