灶务安全责任书为了确保老师和学生身体健康,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特和各灶承包人签订安全责任书,使各灶责任明确。 一、各灶必须按县防疫站规定,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体检证,不许无证人员上岗。 二、凡购买蔬菜、食油等必须新奇、洁净,购买食品要有标签、出厂日期,严禁过期商品进入学校。各灶要有购物登记本和日志,灶委不定时检查。 三、保持食堂、库房清洁卫生,保管好蔬菜和物品,严格防范变质发霉。 四、不许卖剩饭、剩菜,不许生人随便进入灶房。 五、因个人失误或售出饭菜造成老师和学生不安全事故者,需个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六、切实服从灶委会的领导,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允许随意提高价格。如学生向校方或管理人员举报,每次罚款 50 元。 七、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及指导,接受学校的教育和违章罚款。 八、严禁从外边买面(或变相买面),违者需个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发现一次罚款 50-250 元。 各灶承包人签名: 西 灶: 中 灶: 东 灶: 后东灶: 后西灶:2025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