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中的危险源与安全事故隐患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和物质释放的危险的,可造成人员损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在一定触发因素作用可能转化为事故的部位,是引发安全事故的根源或状态。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能量从那里传出来或引发的地方。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煤矿井下的危险源分为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等:第一类重大危险源(危险物质):煤矿井下生产系统中,有发生重大生产事故可能性的危险物质、设备、装置、设备或场所。第二类重大危险源(限制、约束):因导致约束、限制第一类危险源的措施失效或破坏而有可能发生重大生产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第一类危险源是系统发生事故的内因。而任何系统的运转都离不开能量,假如能量失控发生意外释放,就会转化为破坏性力量,可能会导致系统发生事故,造成破坏性后果。因此,能量失控是系统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第二类危险源辨识主要从人的因素角度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人失误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未获得许可进行操作,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冒险作业或高速操作;人为的使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代替工具进行操作或违规违章作业;不安全的装载、堆放、组合物体;实行不安全的作业姿势,或方位;再有危险的运转设备装置上或在移动的设备上进行作业;不停机,边工作边检测、修理;注意力分散,嬉闹、恐吓等。煤矿井下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有:1)、危险物质(1)瓦斯 。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上隅角、顶板冒落的空洞内、老空区、底风速巷道的顶板附近、采掘机械切割部附近、报废和临时停工的独头巷道内及采空区边界等处的瓦斯易积聚,作为重大危险源。(2)煤与瓦斯突出;(3)采掘工作面与各运输转载点煤尘;(4)顺槽、工作面、采空区自然发火煤层;(5)水;(6)一氧化碳;(7)炸药、雷管;2)顶板(1)掘进巷道经过松软的煤(岩)层、流沙层、地质破裂带和遇复合顶板;(2)三岔门、四岔门施工;(3)采煤工作面遇顶板松软或破裂、过断层、过老空、过老巷、过煤柱、过陷落柱或冒顶、托伪顶、复合顶板开采、初采初放及撤面搬家等;(4)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开采三面或四面被采空区包围的采煤工作面(孤岛工作面);(5)沿采空掘进施工;(6)采煤工作面旋顶3)设备设施:通风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采掘生产系统等。4)场所:采掘工作面、采空区、火药库等。5)人的不安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环境因素。危险源应是三个基本要素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