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双休日值班管理考核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双休日值班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各级值班领导的指挥协调职能,有效解决和减少生产过程当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确保稳定的安全有序生产秩序,特制定本项规定
一、建立双休日值班领导组由矿领导担任组长,各专业副总、业务科长、副科长为成员,周六、周日全天值班
二、要求与考核1
双休日值班人员参加双休日的调度会,队组领导必须正职参加,不参加一次各罚款 200 元
双休日值班组长应根据井上下生产情况,对当天的值班人员进行统筹安排,统一指挥,工作必须落实到人
遇到重大事情,由当天值班矿领导统一协调安排
不服从指挥者,在调度会上通报批判,并罚款 200 元
双休日值班人员必须在调度室签到,当日半天下井检查,半天在调度室或办公室负责处理本业务范围以内的工作,不在岗位者,一次罚款 200 元
双休日值班和调度室值班人员轮流在调度台坐台值班,每天两个人,半天坐台值班,半天下井检查,脱岗一次罚款 200 元
坐台值班人员负责盯住处理本业务范围以内的事故和组织协调其它业务范围以内的事务,对影响全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
由于组织不力,协调不到位,影响井下安全生产的,一次罚款 1250 元,造成 重大事故的,要按《业务保安责任追究制》严格追究责任
各生产队组必须坚持 24 小时值班,脱岗一次罚款 200 元,替岗一次罚款 200 元,双休日必须要有一个正职下井跟班,少一次罚款 200 元
由安监处牵头负责、调度室配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查岗考核
双休日下井安排:业务科室 8 点下井,安全部门 4 点下井,矿值班小分队 0 点下井
如双休日和矿值班重复时,以矿值班为主,不根据相关规定时间下井,一次罚款 200 元,少下一个井罚款 200元
双休日值班人员下井不得少于 4 个小时,上井后必须填写隐患和工作面存在问题,报安全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