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机具通用安全章程规定1 电动机具的保管与维护1.1 电动机具应设专人专管,并建立借用,归还、检查记录台帐。1.2 电动机具应保存在干燥、清洁、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1.3 电动机具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鉴定。并建立相应的维护、鉴定台帐。1.4 电动机具带有的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监测仪表应经检验合格,并标贴检验合格证书。1.5 电动机具所带有制动器、限制器、安全阀、闭锁机构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1.6 发现电动机具损坏、故障应叫电工或专业人员修理,严禁自行拆卸。1.7 经修理的电动机具应重新进行电气试验,合格的,贴合格标签后,方可借出使用。2 电动机具的使用2.1 电动机具应当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严格根据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有关规定使用。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核算,实行措施并经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经技术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使用。2.2 使用电动机具前,检查电动的电源插头和电源线是否有破皮、裸露和漏电现象,使用电压是否符合标准规定。机械钢构架部分不变形及转动部分转动灵活,必须装设的电气保护装置及机械防护装置完好。2.3Ⅰ 类电动机具使用之前还应检查其金属外壳是否已可靠接地。2.4 操作电动机具的相关人员,着装应当符合要求,防止让松散的衣角卷入转动部位。2.5 工作场所应当保持清洁,不得在雨天室外或潮湿的地方使用电动机具。2.6 使用之前应开机空转检查,确认电动机具备无故障隐患。2.7 所使用的磨、钻、削等工具头应紧固,不得松动,所使用的专用紧固工具(如钥匙扳手)必须及时拆下来。2.8 工具转动部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加注润滑脂。使用的磨、钻、刀(片、头)应当符合有关规定要求。2.9 作业时脚要站稳,身体姿势要保持平衡,不得用力过猛或过大。2.10 电动机具移动时不得拖着导线拉动工具,严禁拉导线拔插头。2.11 停止使用、维修及更换切、磨、削夹具等,必须切断电源。2.12 使用完后应当及时清扫机具,保持工具安全、整齐、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