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职工评选方案1
背景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先进文化,争创优秀企业文化,提高职工的思想觉悟和综合素养,根据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决定开展精神文明职工评选活动,旨在树立典型、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制造性,营造浓厚的精神文明氛围
目的通过评选活动,激发职工的创新精神和积极性,弘扬企业先进文化,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范围本次评选活动范围为公司所有职工
奖项设置本次评选共设两大类奖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 先进集体先进集体奖项设置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评选 3 个、6 个、9个;奖励内容包括荣誉证书、奖杯、奖金等
2 先进个人先进个人奖项设置为优秀员工、先进工作者、标兵工作者、提名奖,分别评选 20 人、30 人、10 人、40 人;奖励内容为荣誉证书、奖金、荣誉称号等
评选标准本次评选活动将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选:5
1 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工作业绩业绩突出、取得理想成果的职工或集体
3 仔细负责工作态度仔细,对工作积极主动、仔细负责、努力协同
4 敬业奉献具有敬业精神,为公司的进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职工或集体
5 人际关系与同伴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协作顺畅
6 学习创新通过学习提高专业技能、积极创新工作、推动工作进步的职工或集体
1 推举由各部门、各中心自行推举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候选人,推举程序要求公开、公正、公平
2 入围由评审委员会确定入围候选人名单,并公示给全体职工
入围名单公示期为 3 天,如职工对入围名单有异议,可向评审委员会提出
评选委员会将对职工提出的异议进行公判、公开、公正处理
3 评选评审委员会依据评选标准,对入围候选人进行评分,并综合得分选定各类奖项获奖者
评选结果由评审委员会公示,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