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井地面运输安全技术措施为了切实加强矿井地面运输管理,改善运输环境,法律规范机车行车秩序,保证运输安全,特制本规章管理制度:一、电机车的安全性能必须满足下述条件,否则不得投入使用:(一)司机室必须要有牢固的顶棚,并且不得阻碍司机操作和视线
(二)有警铃(喇叭)、前后灯,并能正常使用
(三)撒砂装置完整有效,制动装置灵活可靠,制动距离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四)电气性能良好,符合防爆要求
(五)列车有红尾灯
(六)机车每年年审合格
二、行驶机车的轨道及设施必须满足下述条件:(一)车场轨道型号不得低于 22kg/m,并达到标准化要求
(二)道岔必须符合标准,安装正规搬道器,禁止使用牛尾道岔
(三)轨道和道岔质量达到合格品,运输队每周应对轨道和巷道情况检查一遍并仔细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三、行车调度及信号满足下述条件:机车出井后,必须用电话与调度室进行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继续运转
四、机车的行车秩序必须要有如下规定:(一)地面车场行驶机车的台数不得超过 3 台;(二)地面车场机车牵引数量为每次 35 个矿车;(三)顶车极限位置:在地面车场进行顶车作业时,矿车距离车场尾端的道岔不得小于两个矿车的距离
五、调车顺序(一)西翼煤车地面车场调车顺序重煤车出井时,从 1#道岔 rarr;3#道岔,行走 4#轨道,至 7#道岔处,机车与煤车组脱离,机车沿 6#道岔行走 3#轨道回 1#道岔,至列车尾端顶车,经 7#道岔到 1#煤翻笼,翻煤完成后,机车沿 4#轨道经 1#道岔至 3#轨道,调空车组入井
(二)东翼煤车在地面车场调车顺序重煤车出井时,从 1#道岔至 2#、3#、4#道岔,行走 2#、3#轨道,5#、6#至 7#道岔处,机车与煤车组脱离,机车沿 6#道岔行走 3#轨道回 2#道岔 2#、3#道岔调头,至列车尾端顶车,经 5#道岔、9#道岔到 2#煤翻笼,翻煤完成后,空车经 15#道岔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