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乡村教师计划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综合考核方法一、考核项目综合考核包括品德成长、学业水平、职业技能、教育实践等四个项目
二、考核方法(一)权重品德成长、学业水平、职业技能、教育实习四项权重分别为0
3,满分为100分
(二)计分计分项目按百分制计分,具体计算办法如下:1.品德成长:由全学程8个学期操行等第换分计算,每学期所评优、良、中、差,分别按12
5分、10分、8分、4分计值
获得校级及以上综合表彰的,获奖学期可直接确定为优
2.学业水平:学业水平成绩以实施的全部课程成绩均分为考核分
每门课程的考核:按照期终考试成绩占60%,平时成绩(含作业成绩、期中考查成绩、课堂提问等)占40%来计算综合考核成绩
作业要求:学生课程作业次数不少于课程学分数乘以3次
毕业论文的考核方法与内容:在学生论文答辩后,答辩组给出答辩成绩(百分制)
最终评定成绩由指导教师的评定成绩(占30%)、评阅人评定成绩(占30%)以及答辩成绩(占40%)组成
各部分成绩均以百分制给出,最终评定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即:优秀(≧90分)、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