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保密宣传教育筑牢保密思想防线保守国家秘密是《宪法》规定的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密人员必须承担的责任,保密工作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这项重要工作,却往往被有些同志所“忽略”,“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和“无密可保,保密无用”的思想,淡化了人们的保密观念,放松了应有的警觉,致使泄密事件不断发生,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为帮助全中心工作人员学习、了解和掌握保密工作基本知识,中心办公室制定了保密工作宣传材料,望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涉密人员,认真学习,增长保密知识,掌握保密技能,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环境,更好地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一、《保密法》颁布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89年5月1日开始施行
《保密法》是全体公民履行保密义务的法律依据,是制止泄密违法行为,准确有力地打击各种泄密犯罪行为的法律武器
二、《保密法》的基本内容《保密法》共五章三十五条
第一章“总则”是关于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若干基本规定,共七条
包括立法宗旨,国家秘密的定义,保密工作的方针,保密工作的管理体制,保密义务的设定以及奖励
第二章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第三章保密制度;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
《保密法》的基本内容,可以归纳为五部分:1、保密工作的方针《保密法》总则第四条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
”2、国家秘密的定义《保密法》第二条作了明确的表述:“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国家秘密的范围《保密法》第八条作了明确规定:(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