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实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自查报告 西城实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自查报告 西城实验学校是目前西城区唯一一所十二年制学校,我校是由原西城师范学校和西师附小于 1999 年合并组建而成。 学校历来十分重视国家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法令法规,努力贯彻执行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把普及普通话和使用法律规范字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的法律规范要求,并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检查评价的一项常规内容和标准。 2001 年 1 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正式颁布实施,宣传贯彻语言文字法,重点在教育,关键在落实。学校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班子------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傅校长任组长,中小学部分管教学的张礼斌副校长和李玉兰副校长任副组长,组员由中小学部的教学主任、德育主任以及语文教研组组长担任。 学校将说普通话和写法律规范字作为素养教育、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要求明确,制度健全,措施到位,并仔细检查落实。 说普通话写法律规范字要从娃娃抓起,学校在小学部东楼的门厅设立了永久性宣传标语:“爱国旗,唱国歌,说普通话”,使学生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逐步树立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的意识和观念。 学校对全体师生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有专门的要求,使普通话不但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而且成为学校的校园文化 语言,形成人人模范遵守国家语言文字法令法规的良好氛围。个别从方言地区转入我校的学生在这种语言环境的感染和熏陶下,很快就融入普通话的氛围之中。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语言文字法,促进学校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工作深化持久地开展下去,学校还制定了检查改进措施,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严格要求,常常检查,及时纠正,形成互相监督的机制,使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学校在“任课老师职责”、“老师教学工作常规”、“教研组长工作职责”、“备课组长工作职责”、“备课组活动实施意见”、“教务主任岗位职责”、“老师考核办法”等相关的规章制度中,对说普通话写法律规范字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并有相应的考核办法(甚至在“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对学生文化素养评定和学生减负的通知”中,都有相关的要求),形成较为完备的体系,保证语言文字法律规范化工作的贯彻落实。 98 年以来,国家开始对中小学老师进行普通话测试。我校严格根据上级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将普通话作为对老师业务考核和录用的一项基本条件,列入老师考核的内容。西城实验学校组建后,老师调整力度很大,近三年仅调入的老师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