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及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要求,结合我省本科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评估方案
一、审核评估目的及意义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才是关键
我省实施的“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方针,对教育、科技特别是人才的需求达到了空前的高度
高校是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
开展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对提高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对实施科教兴赣、人才强省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审核评估,有利于加快推动我省高等教育实现从外延发展向内涵发展方式转变,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从而提高高等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度、对人才强省建设的贡献度和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满意度
开展审核评估,有利于加强对高等学校的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引导高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合理定位,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在市场环境中以质量求生存、以服务求支持、以特色求发展
开展审核评估,有利于加强教学的中心地位,进一步推进和完善高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以学校为主体,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长效保障体系与监控机制,使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成为学校的自觉行动,促进我省高等教育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审核评估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1
审核评估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导,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审核评估基本原则
审核评估坚持主体性、目标性、多样性、发展性和实证性五项基本原则,实行目标导向,问题引导,事实判断的评估方法
主体性原则注重以学